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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被判盗版连带责任的思考

文章来源:中国演讲口才网 点击数:1088次 发布时间:2013-10-7 字体:

    2010,据一则媒体消息报道,淘宝网在一起侵权案中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决与盗版销售者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法院判决盗版销售者赔偿权利人2万元,淘宝网则须在1万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一、案情简介:权利人发现大量淘宝卖家未经许可销售其享有著作权的股票培训课程的视频,遂通知淘宝网删除相关产品信息销售网页,但其未能全面删除,造成淘宝网上售卖涉案作品的商家日渐增多,权利人忍无可忍,终于将一侵权卖家与淘宝网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淘宝网完全可以依据相关的关键词对于其网络平台的所有交易对象采取删除措施,尽到删除全部侵权链接的责任,但淘宝网的(拒绝全面删除)的行为已经使得权利人的损失扩大,其应对这种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判定淘宝网应对上述侵权行为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二、淘宝网的问题症结。本案暴露了淘宝网认定和删除侵权商品的流程和标准的缺陷。根据淘宝网的规则,如权利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要求删除侵权产品页面,淘宝网收到后认为材料完备的于7个工作日内删除。但笔者所知的实际情况与其网页上的宣传出入较大,权利人发函要求淘宝网删除的侵权产品网页,最终被删除的有可能还不到一半,时间上也会拖很久,前述案例中的权利人就是因此才起诉淘宝网的。

  有的盗版产品,卖家经常更换产品和产品介绍,今天是盗版的耐克,明天可能就变成山寨阿迪达斯。如果你投诉时网页上是耐克,但淘宝审核时是阿迪达斯,淘宝就不会删除。有的卖家销售的侵权产品照片拍摄质量较差,虽然文字描述的型号商标都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产品完全一致,但只要照片稍微模糊一点,淘宝网也会以难以辨认为由拒绝删除,第一次维权的权利人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盗版销售者样品拍摄技术差也会成为无法整治盗版的原因!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网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应当删除,但淘宝规定的删除时间却长达7个工作日。据笔者了解,多数投诉7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淘宝网的审查人员经常会让权利人补充权利证据、侵权证据等材料(笔者个人感觉很多补充要求有蓄意拖延时间之嫌),同时,淘宝审查人员休年假、培训、内部沟通等情况也会耽搁侵权审查,很多案件时间往往会拖延较长时间。

  笔者认为,虽然淘宝网已经日渐倚重只销售正牌产品的淘宝商城,但侵权产品对确实会对用户产生一定吸引力,作为平台的淘宝网也不愿意放弃这部分用户,这才是通过淘宝流程删除侵权产品不及时、不彻底的原因。当然也应该承认,在国内网站中,淘宝网对于侵权产品的删除力度相对还是比较大的,同时其使用电子邮件接收侵权通知比某些只提供邮寄地址接收侵权通知的搜索引擎要强很多。

  三、维权建议。作为代理过淘宝网卖家被诉侵权案以及权利人维权淘宝网卖家的律师,笔者对权利人维权有如下建议:1、在诉讼管辖上,选择离权利人较近的盗版销售者所在地法院起诉。2、维权前先向淘宝网发删除侵权网页通知,如果其拒绝删除或删除不全面的,再起诉。3、证据保全要做好,只要是淘宝网页公证和购买侵权产品公证,公证的法律技巧要求比较高,最好由富有经验的律师配合完成,以免公证书存在瑕疵影响维权。介绍个小技巧:侵权产品购买公证时,淘宝上的产品多数通过“三通一达”的快递进行,但买家地址留公证处显然不妥,而送到其他地方公证员可能会因为快递的时间不确定苦等一天,因此,有经验的律师往往让公证员陪同至快递公司营业点取货。

  最后,本文中的淘宝网法律分析仅针对淘宝网上非淘宝商城商户,淘宝商城是B2C商业模式,如果其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产品销售行为,淘宝网负直接侵权责任,权利人无需通知即可起诉要求淘宝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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